4月财务处报销业务受理时间
发文时间:2018-03-22
本月公务卡报销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0日,4月21日至4月24日
2017年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的非科研类及非中央财政资金类财政专项的公务卡报销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0日。
本月劳务、酬金报销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3日
2017年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的非科研类及非中央财政资金类财政专项的劳务、酬金报销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
本月借领支票、汇款、工资卡业务报销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4日
2017年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的非科研类及非中央财政资金类财政专项的借领支票、汇款、工资卡报销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0日。
4.本月财务结账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7日。
5.本月可接受报销的发票日期为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
6.温馨提示:
(1)4月11日至20日,2017年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的非科研类及非中央财政资金类财政专项只能办理借领支票、汇款和工资卡报销;
(2)4月21日至24日接收公务卡报销的经费范围:
横纵向科研、基本经费
除了2017年结转到2018年继续使用的非科研类及非中央财政资金类之外的其他财政专项
(3)两校区报销地点:
大兴校区:行管楼109室-财务服务大厅
西城校区:教一楼106室
(4)发票中纳税人识别号请务必使用新税号:12110000400687868D。
2018年起,使用旧税号一律不得报销。
请各位老师安排好时间,以免影响您的报销。谢谢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