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务卡注意事项及报销流程
发文单位:财务处
发文时间:2013-04-25
教职工:
公务卡将于5月份开始使用,关于使用公务卡注意事项如下:
公务卡将于5月份开始使用,关于使用公务卡注意事项如下:
1. 公务卡信用额度为5万元;
2. 公务卡帐单日为每月1日,单位还款日为每月10日。
注意:当月1日(帐单日)发生因公刷卡消费,务必于当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当月2日发生的因公刷卡消费,务必于次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 公务卡可用于因私消费,因私消费由个人还款。
4. 公务卡为国家推行的支付方式,各市级预算单位须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务卡报销流程及相关问答见附件。
公务卡报销流程及相关问答见附件。

相关附件
- 2013-04-25 关于领取公务卡的通知.doc
- 2013-04-25 北京市财政局 公务卡问答.doc